第四百七十三章 火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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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学生的时候,曾经试图改变这些瑕疵,他想的是游行,即是为了救国,也有一个下意识,好多年轻男孩儿都有这个东西,通俗一点说就是起哄架秧子。

当他发现他无力改变这一切的时候,就只有愤怒,然后他去当兵打仗,一开始挺热血,挺勇敢,每次都冲第一个,但老觉得后背发凉。

孟烦了于是想了一个自保的办法,决定成为老兵油子,他煽乎和他当年一样的新兵上去当炮灰,但心里会有自责。

所以,可以说孟烦了有自毁倾向,但是,他从来没让自己彻头彻尾坏过,因为他没这个能力,他变不成坏人,因为他永远有良知,他也变不成能打善战,因为瘸着一条腿,他有文化,让他能言善辩,他希望从嘴上让自己变得恶毒,只有这样才能保护他,把他变成黑白通吃。

只可惜,他的那张臭嘴在招人烦的同时,又总是能让人感觉到温暖,舒心,于是,他多了很多朋友,也让很多观众喜欢上了这个角色。

昨天播出的剧集当中,孟烦了为了一捆粉条,对着要围殴他的乡民,大声疾呼:“干什么?你们在围攻一个军人,不光是一军人,还是一爱国军人;不光是一爱国军人,还是一打仗的爱国军人;不光是一打仗的爱国军人,还是一跟日本鬼子打仗的爱国军人;不光是一跟日本鬼子打仗的爱国军人,还是一跟日本鬼子打仗以致重伤的爱国军人!”

话说得大义凛然,这样的台词,在以往的抗日剧中经常出现,伟光正的让观众听着就烦,但是这番话从孟烦了的嘴里喷出来,人们却一点儿厌烦的感觉都没有,因为谁都知道,他咋呼的厉害,其实就是为了一包粉条。

这样的一个人物,招人喜欢,似乎再正常不过了,可是接下来的第二名,就不禁让人有些意外了。

东北佬,迷龙!

这个名字来自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迷龙爱赌命,但总能赢。

迷龙这个东北佬具有典型的东北人性格,粗犷、豪爽、带点儿匪气,对兄弟却实诚地能把心和命都交给你。

他是活得最轻松的一个,因为他简单,他不会有那么多的思虑,不会瞻前顾后,想到了就马上去做。

所以,他梦一样捡了一个老婆,一个现成的儿子,奇迹般地有了一个家。

其他炮灰们想都不敢想的事,他却做到了,看似是好得不能再好的运气,却是缘于他对生活的执着,面对幸福,他有足够的勇气追求与担当。

经年的硝烟给一切蒙上了一层灰沉沉的阴影,世界变得混沌而迷茫,而迷龙的眸子却始终漆黑清亮,如孩童般清澈,就象那纯净澄明的湖水,一望到底。

如果说孟烦了像一块未琢的璞玉,那么迷龙就是一块透明的水晶。他孩童般地率真,从不压抑自己的感情,所有的痛苦、愤怒和快乐,他都痛快淋漓地释放出来。傻人有傻福,偏就有这样一个怀抱,可以容忍他象个孩子似的撒娇胡闹。连年的战火中,所有人的生活、追求、信仰都被扭曲,唯有他坦然面对,顽强的、有滋有味的、实实在在的活着。

网络上大量的留言当中,很多人都表示,迷龙刚出现的时候,他们非但不喜欢,反而有些厌恶,因为在收容站这样一个地方,苟延残喘着活下去的都是一些可怜人,作为一个“有钱人”,迷龙对他的同类,不但没有一丁点儿怜悯,居然拳脚相向,实在是有违人们的传统道德观念。

可是当炮灰们即将被重新投入战场的时候,迷龙所表现出来的东西,让人们不禁喜欢上了这个粗犷中带着点儿孩子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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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暗破败的收容院,这个东北佬慵懒地躺在吊床上,冷眼斜睨着气派十足,掷地有声的做征兵动员的虞啸卿,一脸的漫不经心,其实支着耳朵一个字儿也没放过。

他的不敬和不屑,与其他炮灰们的畏缩和热切形成强烈反差,充分说明了他在这个院里的霸主地位。

是的,他就是这里的土霸王,靠着一身匪气和天生买卖人的精明,他过得富足而强悍。他揍谁不需要理由,只看他的心情。

他就象一只混在鸡群里的无聊的狗,每日扑这个,咬那个,发泄着无穷的精力和莫名的愤慨,在鸡飞狗跳的喧闹中打发着无所事事的时光。

或者说他就是一条缺氧的鱼,在一汪死水里拼命扑腾,只为让沉闷的日子多一些活力泡泡。

每天对着那些畏惧和谄媚的脸,看似优闲的日子却一日更比一日烦闷无聊。他瞧不上虞啸卿,他认为他在“装犊子”,那些骗人的鬼话他也不信,但最后一句“有鬼子可以杀”却真真实实地动了他的心。

他这儿还没表态呢,一个个瘪犊子玩意儿却都争先恐后地报了名,让他大为恼火,这是赶着去送死吗?

他愤怒地举起拳头,谁要想去,先过了我这关!

然后,一群瘪犊子们飞蛾扑火般的勇气,却让他始料未及。

溃兵们接受那敷衍了事般的体检时,他大骂李乌拉:连胜个屁呀,你爹给你起名时骂你呢!不觉孬你!你是打过很多败仗!让好些东北老爷们死得烧纸钱都收不到,他他妈是汉奸!

为什么被人他不骂,唯独骂李乌拉?

只是因为,李乌拉是这里除了他之外,唯一一个东北佬!

让这个角色真正打动人心的,是接下来的白菜猪肉炖粉条事件,他远远地看着他们忙活,看他们分工合作,一样一样将千辛万苦找来的材料兴奋地丢进锅里,将一件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渐渐做成形。

他突然很羡慕他们,远远飘来的一丝丝熟悉的味道不由自主地吸引着他,东北人李乌拉被敲倒后,他终于忍不住走到锅边,大声喊着:“猪肉炖粉条子不是这么做的。”

于是酱油,牛肉罐头,大方的加到锅里,就是为了让他们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东北味的白菜猪肉炖粉条。

渐渐腾起的热汽一点一点融化了他坚硬的外壳,熟悉的味道让他不可抑制地想起了遥远的家乡,一曲不成调的九一八,让所有的人为之动容。这个平时在他们面前横着走的人,终于露出了他的柔软的一面。

最终的结果就是,他终于下了决心,一场豪赌,一把早已定输赢的骰子,他散尽家财,给自己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痛痛快快的加入到他们的队伍。

释放了所有,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他欢快地冲进雨里,第一次放声歌唱:你要让我来呀,谁他妈不愿意来呀。

脱下狗的外衣,他终于不再愤怒,和鸡们一样快乐了,虽然他仍是一只骄傲的、霸道的大公鸡。

一部成功的电视剧,离不开这些堪称经典的角色,就像《大宅门》里的白景琦,少了这个角色,整部戏就变成了一部宅斗闹剧,就像《生死线》里的四道风,少了这个角色,宋铮所谓的抗战武侠剧也就不成立了。

《我的团长我的团》也是如此,只是这种灵魂人物更多,更加丰富,孟烦了,迷龙,不辣,蛇屁股,康丫,要麻,豆饼,这些戏份或重或轻的角色,少了任何一个,都会让这部戏大失光彩。

看着助理整理出来的评论,于胜利心里彻底踏实了,一部电视剧能引起这样的热议,同样的情况,还要追溯到十几,甚至二十年前,而现在,宋铮凭借着一部并非是传统抗战剧的《我的团长我的团》居然做到了。

于胜利都不禁要发出感叹:“这小子,真是我的福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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