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甜蜜乡里的思考(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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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水台上,杀手拿出藏在靴跟里的蛾后护卫信息素——他用一个比胶囊粒还小的塑料瓶装着它,一边往发到手的纱衣上倒,一边瞟着靳风帮那条蠢狗把纱衣兜帽仔细地压贴在风帽上。

那时候,要是鹰趾刀在手边,他搞不好会不管不顾冲过去,挑断那条小柴犬的颈动脉。

说起来,还得谢谢宫岳那个姓武的男保姆呢。要不是他在玄武窟入口前又拿“贼眼”给他们搜了次身,他现在说不定已经犯下了冲动的大错。

不等那个男保姆使“贼眼”,他一说让他们交出身上的武器,杀手就立刻把鹰趾刀掏出来,扔进那堆跳刀、匕首里。

幸亏当时光线不好,才没人注意到他那把外形奇特的爱物。

虽然家里有备用的鹰趾刀,可这把跟了他很久,至少尝过八十个人的血……

都怪叶明瞻!

杀手认为他人生中发生的所有倒霉事,都该由这条蠢狗负责。

虽然没法往叶明瞻身上洒信息素,也没了往这这蠢狗脖子上划“微笑大嘴”的工具,可杀手只遗憾了一小会儿。

夜长着呢,弄死叶明瞻的机会就像这地下巢城里的飞蛾一样多。

除了给叶明瞻弄张“微笑大嘴”,他杀他的时候还有另外一万种方法可以取乐。

比如,杀死叶明瞻之前,他可以先打断他的脊柱。

去年夏天,他去cd工作,完事后顺道拐去昆明老街上看了看叶明瞻的装裱店。

那小破店挺雅致,店主却像个小流氓。

那个傍晚很热,剃着和尚头的叶明瞻光着膀子,套着条鸡屎色的沙滩裤赤脚站在柜台后面,正挥汗如雨往一块湖绫衬底上刷糨糊。

杀手走进店里时,叶明瞻头都没抬一下。

他在店里溜达了一圈,假装看墙上挂着晾干的字画,眼角余光却一秒也没从叶明瞻身上移开。

他边看边在心里琢磨,怎么干才能让这小子死得最慢最痛苦。

叶明瞻很瘦,喉骨、锁骨、肋骨、脊梁骨……几乎每一根脆弱、致命的骨头都清晰地浮现在薄薄的肌肉下。

只要找准着力点,任何一根骨头都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打断。

用拳头,打第七节脊椎。打碎之后,再捏着叶明瞻的脑袋,踩着脊背拧一拧,确定死透了。他会像靳风那样,叉开五指捏住他的天灵盖拧。

这条该死的小柴犬!

杀手撇了下嘴,在飘荡在脑海深处的,他最喜欢的乌篷船上仰躺下来,双手交差枕在脑后。

他出神地看着甜蜜乡永远被晚霞映成蓝紫色的天空……

“妈的!老子们说了这么多,你倒是吭下声啊!”有人一把揪住杀手的衣领,把他从甜蜜乡中直接拽进了现实世界。

杀手眼前的蓝紫色天幕骤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张怒火中烧的脸和昏黄的秉烛果的光芒。

杀手心头火起,吐掉嘴里的烟屁股,一拳暴砸在揪他衣领的白痴左脸上。

这白痴大叫一声,捂着脸仰面摔倒在地。

“你!……他你也下这么重手?”白痴二号拧着眉头兴师问罪。

“你把大家害这么惨,还敢打人!”白痴三号龇牙咧嘴敲边鼓。

摔倒在地的一号白痴被二号白痴扶着,哎哟、哎哟坐了起来,然后往手心里吐出个小小的粘着血的白东西。

杀手只瞟了一眼就知道那是颗臼齿。

一号白痴却愣愣地看了几秒钟才揉着腮帮子大叫起来:“牙,牙!……我的牙!……打他,打他!你们给我一起上,打死这狗杂种!”

不等白痴们群起攻之,杀手先抡拳打了过去。

“先下手为强”——这是他的职业信条之一。

他和白痴一、二、三号扭打在一起。

其他白痴毕竟知道自己的斤两,不敢跟他动手,在旁边拼命拉架,大叫“别打了,别打了”。

杀手打人也秉持“一视同仁”主义,近身的都是对手,谁过来,他都狠狠报以老拳。

卷入“武斗”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这伙儿将近十个所谓的“自己人”在地上打成一团。

直到两分钟后,离他们不到五米的石链门帘被撩开,靳风伸进头来笑着说:“我说,这算是窝里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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