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驱逐(1 / 2)
说这话的,正是平南侯顾朝晖的女儿顾郁芬,正四品的郡主,封号为"芬芳",世人称之为"芬芳郡主"。十三岁,貌美如花,自诩为女子学院第一校花。平南侯有五个儿子,就这么一个女儿,从小到大宝贝得很,养成了娇惯霸道的个性。趋炎附势,恃强凌弱,乃为女子学院一霸。</p>
"就是,不过是一个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的柴火妞,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狗胆,竟然敢跟堂堂的芬芳郡主较量,良心被狗给吃了不成!"</p>
"郡主,这样不知好歹的人,一定要给她一个教训!也好叫她知道,瑞王的光,不是那么好借的!不就是一个跟瑞王同姓的村妞,跟瑞王也没有血缘关系,据说就是同一个县的老乡。那关系,都一表三千里了,也好意思来投靠瑞王,脸皮比那城墙还要厚啊!"</p>
芬芳郡主的狗腿子们,纷纷热烈附和,竭力讨好。顾郁芬唇角高高挑起,眼里满是 瑟和算计。</p>
沈藜是个文武双全的,虽然不是什么一等一的武功高手,但是耳力却非常不错。隔了十几步远的距离,那些议论嘲笑声她还是听得几乎一字不漏,她身边的书童莲叶,年仅十二岁,但是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绝顶高手。</p>
莲叶一路听来,眉头越皱越紧,如果不是沈藜用眼神阻止,她早就把那几个不知所谓的人揍成了猪头。</p>
銆愭帹鑽愪笅锛屽挭鍜槄璇昏拷涔︾湡鐨勫ソ鐢紝杩欓噷涓嬭浇 www.mimiread.com 澶у鍘诲揩鍙互璇曡瘯鍚с€傘€?/p>
哼!有眼无珠的东西,我家公主气质高雅,粉嫩可爱,有什么地方看上去像是没有见过世面的柴火妞?她也不是看不起柴火妞,只是凭啥这样议论公主?</p>
"狗眼看人低!"莲叶实在耐不住,愤怒的骂了一句。</p>
几个八婆正说得热烈,也没有听清莲叶在说什么。</p>
"走吧,快要上课了,没有必要跟小人计较太多!"沈藜无奈摇头,扯了扯莲叶的衣袖,目不斜视的跟芬芳郡主几人擦身而过。</p>
芬芳郡主气得够呛,厉声喝道:"放肆,竟然敢无视本郡主!来人,把这个野丫头给本郡主拿下,赏赐五十大板!"</p>
"是,郡主!"</p>
随着应答声,十几个丫鬟婆子蜂拥而至,将沈藜(以下称柴墨菊)主仆二人团团围住。</p>
莲叶额头青筋直爆,目光冷冷的扫过众人:"走开!不然的话,我就不客气了!有什么后果,你们自己承受!"</p>
芬芳郡主嗤笑:"哎呦,好大的口气,本郡主偏不让开,倒要看看你一个低三下四的奴婢能把本郡主怎么样?告诉你,只要你敢动本郡主一下,你跟你家主子的小命就保不住!以下犯上,那可是大罪,是要杀头的!"</p>
"就是,就是!一个寒门庶族的奴婢,也敢对高贵的郡主口出狂言,这已经是大不敬了!"一个十二三岁的高挑女子也嘲笑道。</p>
芬芳郡主使劲点头:"嗯,木兰说的对,即便她不动手,也已经是对本郡主犯下了不敬之罪!就算本郡主将她打杀了,也不过跟捏死一只蚂蚁一般,识相的话就赶紧趴在地上学几声狗叫。本郡主今天心情好,或许会放过你们!"</p>
柴墨菊双手抱胸,好笑的看着芬芳郡主:"敢问郡主,齐国的那一条律法规定,我们主仆二人刚刚那样,是犯了以下犯上的罪名?又是齐国的那一条律法规定,你有权利将我们主仆打杀?说来听听,如果真有那么一条律法的话,我们主仆二人的命就不要了!"</p>
来到月亮城皇宫好几个月,除了开始去了一下梧桐县的皇庄之外,她几乎没有踏出皇宫半步。从皇庄回来,她就接手了大总管的职务,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另外,她每天都要抽一个时辰,躲在大哥御用的图书馆里,翻看各种书籍。特别的,关于律法方面的书籍,她非常用心的通读过。不懂的地方,还虚心的请教大哥,以及燕十一,或者内务府总管上官诚。</p>
就连宫里举行的几次宴会,她都没有公开露面,几个迫不得已要露面的场合,她也是带了面纱的。带面纱,是她对沈旷提出的要求,为的就是以后可以在宫外自由行走。太多人认识她的话,就失去了自由的资格,生在帝王之家,就这一点不好。</p>
公主的身份,是自由的牵绊。巴结你的人,想要刺杀你的,似乎都无处不在,如影相随。这样的生活,沈藜真心的觉得,不胜其扰,非常的厌倦。她喜欢毫无顾忌的,自由自在的走在阳光之下,走在美丽的旷野里。</p>
为此,她主动提出,要出宫隐姓埋名,过普通人家的小日子。沈旷自然不答应,然而她的态度十分坚决,最后还是杏儿做主,答应了她的请求。</p>
她以柴达远亲的身份,住进了位于南城郊外的一座小宅院,宅子只有小小的两进。每一进都是三间正房,东边两间厢房并一间灶房和一间茅房。庭院也不大,只有两分地左右,一眼水井,正中一棵果树,果树下一张石桌,西边紧靠院墙的地方有两棵果树,果树上搭了一根晾衣服的竹竿。</p>
一眼看去,整个庭院一目了然。</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