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救人(1 / 2)
李慕白不知道什么叫恋足癖,不过眼前的这一只小脚丫非常的可爱,美丽。那如脂一样的皮肤,白白嫩嫩的,而且在五个脚趾甲上还涂了粉色的指甲油。这个家伙浑然的忘记了这只脚的主人是县长,是他的顶头上司。</p>
右手的手掌在脚背上轻轻的摩挲了一下,一股软软的感觉在掌间传递。</p>
咦?</p>
李慕白忽然注意到了,在脚掌的前端好像有了一个水泡。</p>
哎!</p>
这是何苦的呢?</p>
不由的,李慕白忽然觉得这位美女的性子太倔强了一点。</p>
一股歉意在李慕白的心底油然而生。</p>
“干什么呢你?”</p>
叶知秋羞怒的声音打断了李慕白欣赏眼前美足的兴致。</p>
“小点声,你不怕把狼招来啊?”李慕白眼皮微抬,嘴角划出了一个幸灾乐祸的笑容,戏谑道:“狼可是一种群居的动物,要是再招来的话,可就不是一只两只了。”</p>
“你吓唬谁呢?”</p>
虽然嘴上不服气,可是叶知秋的声音低了好多。</p>
李慕白说的是事实,只是她的脚还从来没有被那个男人这样的摩挲过。尤其是李慕白那温热的手掌在脚上拂过之时,不知道为什么,叶知秋觉得浑身的肌肉都狠狠的抽搐了一下,心头狂跳不已。</p>
那种感觉从来没有过,有点像是触电,麻酥酥的。可偏偏这种感觉让她身体的某个部位在一霎那间有了反应。这可是从来都没有过的现象,就连叶知秋都认为那是一种错觉。</p>
“一会儿可能会疼,能坚持住吗?”</p>
李慕白将叶知秋的玉足放到了膝盖之上,他半跪在她的身前,担忧的问了一句。</p>
“能有多疼,没事儿。”叶知秋嘴上说得硬气,可底气明显的不足。没有了野狼,脚踝上就如同有一个小火炉在烤一样,热乎乎的肿胀。</p>
扫视了一下周围,李慕白没有找到合适的物品,最后这货将自己的外衣脱了下来。</p>
李慕白并没有嶙峋的肌肉,可却是非常的结实。小麦般的肤色在阳光下泛着一层细密的汗珠,看上去非常的健康,完美。</p>
不由的,叶知秋竟然多看了两眼。</p>
真是粗俗!</p>
虽然心里面这样的想着,可不知道为什么,叶知秋的眼睛却是在李慕白那*的上身上游走了半天。</p>
嘶啦……</p>
李慕白没有注意到叶知秋的眼神,他的两只手掌在衣服上一拉,顿时撕下来了一条。</p>
这货卷了卷,递给了叶知秋,说道:“咬着这个吧。”</p>
“为什么?”</p>
“会疼的,咬住了就不会发出来声音的。”</p>
“为什么会疼?”</p>
“以前你没有崴过脚吧??”</p>
“你怎么知道?”</p>
“崴过脚就应该知道待会儿会有多疼。不过没有事儿,开始的时候都会疼的,过一会儿就好了。”</p>
“呃。”</p>
混蛋!</p>
什么叫开始的时候都会疼,过一会儿就好了?</p>
话音落地,叶知秋才发现这句话里面包含了歧义。可是,当她见到李慕白那一脸肯定,并没有任何邪淫的眸子,脸颊不由的有了些许的微烫。</p>
真是个混蛋,连说话都是一股混蛋的味道。</p>
好吧,目前俺还真的不知道混蛋的味道究竟是啥味。</p>
“准备好了吗?”</p>
李慕白扬起星眸,望着脸颊上有些红晕的叶知秋。他那里知道这位美女县长心里面想的是什么,此时,他还真的担心,外一真的有狼来了,一语成谶的话,到时候想哭都没有地方去哭了。</p>
如果只是他一个人的话,他还真的不需要在意这些,可是眼下不是还有一个脚踝崴了的,美丽的包袱嘛。</p>
“来吧。”</p>
这两个字才吐出口,叶知秋就恨不得狠狠的抽自己一个耳光。</p>
全是受到了这个混蛋的影响,要不然怎么这两个字可能有那么浓郁暧昧的味道?</p>
唔……</p>
虽然接过来了李慕白递给他的布团,可是,叶知秋多少还是有着一些洁癖的。特别是这可不是什么干净卫生的毛巾,而是那个混蛋的衣服,叶知秋又怎么可能将其咬在嘴中。可是,那个犊子见到叶知秋执意不需要,右手猛然的在脚踝处揉捏了一下。</p>
尽管李慕白并没有用太大的力气,可是叶知秋的准备不足。不过,还没有等她叫出声音来,李慕白的左掌便一下子捂在了她的樱唇之上,发出了唔唔的声音。</p>
“还是放里面吧,那样会舒服一点。”</p>
李慕白见叶知秋疼得眼泪汪汪的,再一次将那个布卷递了过去。</p>
混蛋!</p>
王八蛋!</p>
臭流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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