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万物有灵(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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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骄阳似火灼年华,芳草长春吐新意。”

这句话是崖州百姓每逢芒种,而形容边州山脉歌谣祭词中的一句,也恰恰形容了这极北贫瘠之地,所盼望长年丰收的喜庆。

州境之内以东而望,遥观以北偏东的山脉一代,便是雄伟壮阔般连绵不绝。

崖州这些群山之间,最是闻名遐迩的东岳之内,在某个洞窟之中,居住着一位相貌普通,却是气质清雅的仙女,虽然不知何时便开始口头流传,真假难辨也是待有所察,但也不禁引起多数人都神往,可惜在这一片直插苍穹的苍劲大山中,真的是无处入手,久而久之,传言也变成了谣言,不攻自破地烟消云散。

但无论如何,那群世俗眼光,居心叵测的恶利世人,却始终不知晓,在东岳山之内,确确实实有一个洞窟,其间也是如传言所说那般无二,但女子也只是平常人家那样,种菜漂衣,扫尘睡觉,偶尔闲暇练一练袖功,又是与山涧的白鹤相伴,日子便是舒舒服服的,至于世人为何会知晓她的存在,全是泉源取水之时,所倒映到山下湖泊景色的结果,之后女子细心仔细之后,也便有了后来传言变谣言的事情始末。

此时阳明之色,透入了那个声名赫赫的洞窟,女子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居身于此,其间空无一人,而在东岳之顶的破败门庭里,一位女子坐在位于悬崖绝壁的一处宫殿檐梁之上,要知道年久失修,谁敢这么不惜命?

女子东眺,不知其所思,面容倒是平静无比,好似天生的好脾气,其长袖衫袍猎猎作响,一道道不知是气机还是气数,遥遥地落在其身上,山河之气,转瞬千里,女子双脚一屈,直直从东岳之上摔下去,就在这“九死一生”之时,一头白鹤展翅而起,女子双脚准确无误地落在了这头道教门庭的仙禽珍兽之上,唳声响彻云霄,女子白鹤自天下名山东岳而出,往夏朝东南飞去,所莅临而过的小城小镇,小山连脉,更是不计其数,而这仅仅是那么一刻的光景,大有阅览天下而求不来的东西,但女子此刻面容清冷,并没有什么心思去欣赏这大美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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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州是大州,但又因为地质原因,这些年一直在“蜷缩”,地理位置与南唐的青州一般,都是“万中无一”的资质,一句话来讲,那就是两国各自有的一个“败家子”,地处偏远,光照不仅弱,而且还短,这让两块土地,变得有些许鸡肋,典型的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可也正是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财力粮食的不足,再加上军事一道上的建功无力,比起其他的交界疆土州郡来说,这里个交界地少了太多太多的战役,再者那连绵不绝又险峻异常的山岭,甚至是连发兵行军都难如登天,上场杀敌就更别说了,单单是爬山这项破事,就足以让人心力衰竭了。

以东再以东的山岭之上,穿梭着一头怪异的大鸟,如若此刻有人抬头仰望,那么绝对会惊骇得不复以往,那鸟全是用木头打造,但却会唳声而鸣,甚至还会在空中翻悬,不禁让人觉得有点怀疑人生,这是啥手艺活啊,一辈子都学不来,如若能学,那一定是着手来一个漂亮小娘再说。

巨大的机关巨禽上,肉眼可见地坐着一个黑袍男子,其身后背负着一个匣子,男子托着下巴环视周围的风景,这些锦绣未央的山川之美,确实是人间少有的绝美景色,可能是因为战争极少的缘故罢,山脉连绵保存得极其完整,让人即便是百看,也不会心生厌烦。

男子自然是那位精通墨家机关术的黑衣男子,哦不,应该是滚瓜烂熟于机关之道,那“精通”二字,已然是形容不了了。

黑衣男子自东山王府一役之后,本以为是意气风发,至少两朝的江湖人遇到身着黑袍的男子,怎么说也得礼让三分,哪怕是庙堂之上的权臣,谈到他都不由得脸色大变,就连兵仙神帅之称的淮齐淮将军,也是遭到了皇帝那边的数落批评,有些个脾气暴躁的驻边大臣,都忍不住破口大骂,什么兵仙神帅?刺客居然在你十万大军手中就这么溜了,那些谍子都是吃干饭养大的?可又有谁知道,十万大军是无敌天下了,但如何用这十万人去找一个人?再者他猎杀的是官员,谁能知晓下一刻出现在哪?无法预知无可预判,那么又有何人知晓,又如何阻拦?

黑衣男子落在了一个天然的湖泊之前,机关巨禽则是如正常鸟类一般站立着,男子来到湖泊边,捧起一捧清凉的山水,被太阳所暴晒而带来的烦躁感消失殆尽,黑衣男子感受着那股无法言语地顺心舒爽,只可惜只有他一个人体会这种感觉了,那些同门之人,那些同辈之人,都已经不在了,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事已至此,他年少也有想过报仇雪恨,可那叛国的顾杵都已经死去,至于那口无遮拦的筱儒,也有想过老子应该杀几个,这样也算没有辱没师门,可是越长大才越发觉,其实冤冤相报何时了,儒生大抵都是那副意气风发的德性,腹有几斤才学便觉傲骨凌霜,好似谁不知晓,便是自己的损失一般,这自然是蠢事,自己也吃过瘪,但凡吃一堑长一智,之后才明白,读书人是没办法凭一人之力撼动的,哪怕是天下第一也不行,因为提笔上的战争,带来的效果会更加地不一样。

黑衣男子也是把握得住这么一股自在悠然的精气,才没有陷入其中,一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成家立业光宗耀祖吧?可他不行,天底下的文官他都会去理一理,谁的规矩行事太过逾越界限,那么也无需为官了,毕竟当官不为民做主,哪怕是要回家去种红薯,恐怕也是卖不出去的货色。

一名身着淡青色长袍的女子,伴随着一声鹤唳,出现在湖泊的对岸,朝着黑衣男子冷目寒霜地凝视着,眼神冰冷得无以复加,好似人间少有的大寒无雪,这不是杀意,也不是冷傲,而是一种根骨上的冰冷,哪怕仅仅是对上一眼,就仿佛全身落入地下冷窖一般。

黑衣男子感受着这股气息,同时又咧嘴笑了笑,你女人再冷又如何?自己死都不怕,会在意这些?不过这些屁话自然是假的,怎么可能那么嚣张,现在是他一直在被人追杀,说起来也真是可笑,自己“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现如今反过来被人追杀,倒也是无奈得很。

黑衣男子幽叹了一声,对着女子大声质问道:“姑娘,小的与你无冤无仇,何必追着不放?哪怕是同行杀人,也讲究一个不得手即罢休,你已经连续追杀了我三天三夜了,出手不下于二十次,为何还如此咄咄逼人?我也不对女子出手,你大可以一走了之,我们互不浪费时间,这样岂不是对我们双方都好?”

青衣女子皱了皱眉头,不由得脸色一阵变化,也是对着对岸前的黑衣男子冷漠地说道:“不用你如此假惺惺,你伤了他,我便是来讨债的,他说过的,这辈子就我一个人能欺负他,既然如此,那不管是谁伤害他,都得付出代价!要不是你用机关兽,我早就将你的手剁下来了,使用这些身外之物,不算男人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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