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风(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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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上午十一点,学校旁边美食街香满路饭店,不见不散。木香。

从沉眠中醒来的木香揉开惺忪的眼后,便以自己睡饱的清醒给植树发了这条消息。消息发送成功的声音响起,木香紧张得攥住了手机,像一个期待着爱人答复的少女。电话那头的植树自然不了解木香忐忑的期待,回了一个“不见不散”后,便再没了下文。这最简单的一句回复,落在木香眼中,霎时像糖果一样化成一股沁人心脾的甜蜜暖流,在她的身体中弥散开了,从她的四肢流淌到她的脏腑,从血管中浸润每一寸肌肤,最后汇集于她的大脑,充斥她悸动的心,彻底将她淹没在即将与植树相见的喜悦中。

窗外似乎是天晴了。屋檐上汇聚的雨水一滴一滴地落在接水的大缸中,打着一个旋儿荡起一纹水波后翩然融入了碧绿色的水中,而多余的一滴被从水缸中挤出来的水沿着水缸的边缘慢慢地似凝似挂地啪嗒一声落到了脚下的草丛中。几只早起的雀子喳哇地叫个不停,似是在催促着木香早起,与它们一同享受清晨的安宁。应当是出太阳了,即使隔着纱窗,木香也能闻到阳光洒进屋子的明媚与干爽。她睡了一个好觉,似乎还做了一个好梦,即将迎接一个美好的清晨,还有一个美好的约会。她长伸了个懒腰,心满意足地从床上爬了起来。

舒婷阿姨早就起了床,这会儿正在给昨天急忙搬迁到屋檐下的盆栽培土,修剪多余的枝丫。木香穿着睡衣走到院子里时,舒婷阿姨正巧忙完,见木香一脸隐藏不住的欣喜,便知晓有好事发生。“植树发来消息了?看把姑娘给乐的,嘴角都合不拢了。”舒婷阿姨调侃地说道。

木香刚想害臊地收敛起笑容,可嘴角的肌肉像是叛逆了她的掌控,同阳光一样明媚的笑容仍不自觉地挂在她的脸上,越是想要掩饰,越发明显地荡漾着欢喜,木香索性任它挂在嘴角了。舒婷阿姨说,木香忧郁的脸上难得出现一抹彩虹似的笑容,她应该多笑笑。

“桌上有刚泡好的茶,如果乍喝不惯,觉得太苦太涩,抽屉里有冰糖,往里边加点儿,就没那么难下口了。我烤的饼干也应该好了,吃过早饭再回去收拾吧。”说完,舒婷阿姨把侍弄花草的工具放回了杂物室。

在外很多年,木香更多喝的是便捷的咖啡。一来是买到的茶叶都是打成碎渣的茶袋,泡出来的茶汤像是淘米的糊子,浑浊得很,根本没办法下口。她一度怀疑茶袋里是不是放了柏树树叶在里面凑数,不然那茶叶味道为何如此怪异。二来是咖啡比茶叶来得方便,似乎也更符合年轻人的潮流,或许在一些人眼里,茶叶是只有闲来无事的老年人或者有闲情雅致的文人骚客清谈时方能出场的雅物。其实他们根本不懂茶叶和咖啡,二者在他们眼里,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因为它们只有一个功能,就是让人保持清醒,一种强制的被动的无奈的清醒,然后投身长时间的、单调繁复的、强度很大的工作和学习。咖啡是现代人的汽油,能让人一直跑一直跑,直到再也跑不动为止。

在舒婷阿姨家吃完早饭,木香回到了家中。父亲已经起床,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喵咪小花一副刚吃饱喝足的模样在父亲脚边摩挲。刚进门,父亲就问,“吃了吗?没吃我去给你下碗面,早饭还是要吃的,你胃本来就不太好,不能因为任性就亏待自己。”

“吃过了。”木香答道,目光向母亲的房间扫去,似乎在问母亲是否在家。

父亲心领神会地回答道:“不用看了,你妈出去了。说是趁今早没有雨,去找朋友们打会儿太极,然后再去买点儿菜。”

“哦,那你记得跟她说,我今天中午饭就不在家里吃了。有一个多年未见的朋友今天恰好在安南城,下午就要走,我去和人吃顿饭,顺便送送人家。我妈做饭的时候,你记得提醒一句别做太多,最近天气闷热,吃不完第二天就坏了。”木香倒不是担心父亲盘问,只是习惯了凡事交待一声,“那我去收拾一下。”说完,便回了自己的房间。

父亲从不过问木香的私事,她要去见谁,同谁吃饭,与谁交往,回不回家吃饭,晚上回不回家,统统不会过问。只答了一声好,便继续低头看报纸了。当木香需要隐私,需要空间的时候,只有父亲把木香当做一个大人,一个已经能够处理好自己的事务的大人。而不是像母亲那样,在木香需要她的安慰和拥抱的时候,嘴里说着数落和打击的话,在木香想要独立的时候,事事都要横插一脚,永远把木香当成每走一步都需要搀扶引导的蹒跚学步的孩子。母亲不是不爱她,只是每一个爱的表达,都是那么笨拙,那么的不合时宜。

木香已经很久没有化妆了。倒不是她不爱美,只是她几乎都不怎么出门,把自己打扮得很美丽也只能孤芳自赏。虽然她不赞同女人的美丽是取悦他人的说法,可是如果不是为了见想见的人,她几乎不会有想要打扮的念头。与其他喜欢活在相片里的人比起来,她更喜欢活在自己和他人都愉悦的关系里,而马上就要见到植树,便让她久违地拥有了打扮自己的念头。上一次她这么认真地化妆,还是参加招聘考试的时候。

木香自认为自己算得上是一个美丽的女人。自小生活在城市里,让她的身上又一种城市人特有的自信,那种自信没有长在高高的额头和挺拔的鼻梁上,而是刻在骨子里的落落大方和处变不惊。她的眼睛生得并不大,可是却很有神韵,像达芬奇的传世名作蒙娜丽莎,初看并不亮眼,可再看一眼就能让人挪不开眼睛。长谷曾说她的眼睛装满了故事,悲悯的故事,像是一个菩萨。木香其实最满意的还是自己的嘴唇,她的嘴唇是典型的南方人的嘴唇,狭细而薄,一种消瘦的冷清感便扑面而来。加之她常年浸润在书籍中,潜移默化之中为她增添了一股淡淡的忧郁伴着文艺的气质。木香身上有林黛玉的书卷气,也有李清照的凄清,以及张爱玲笔下柔弱与硬朗兼备的气质。或许正因为如此,让她看人的眼光里总不免酝酿着几缕冷漠,以至于让人觉得难以接近。而真正走进她的人,会发现她冷清的模样之下知性的美丽。

两个小时后,木香站在镜子前,端详着自己的妆容:她并没有用太明艳的颜色,那会显得她有强装成熟的嫌疑,像一个十五岁孩子偷穿了妈妈的衣服一样。可是她也没有把自己打扮得很年轻,至少没有扎起双马尾,换上粉红色的衣裙装嫩。人要接受自己自然地老去,如果只执着于皮肉的年轻,那么等身体衰老到无法掩饰的时候,人会像被脱了毛的鸡一样战战兢兢地、惶惶不安地活着。最好的不辜负岁月的方法不是想办法保持自己年轻的皮囊,而是让自己的身体老去时,大脑中的学识是在增长的,而非一直停滞不前,与学识一般长进的,还应该有自己的经历和能力,如此才能安心,而不至于像守着一具风干的木乃伊一样害怕见到天日的那天一切香消玉殒。

木香快要三十岁了,可是她从未觉得自己像今天这样美丽过。她很美丽,因为她想要去见一个她喜欢的人,她唯一的私心便是希望那个人会喜欢她的美丽。她从未如此惶恐地期待一个人的赞美,更害怕自己精心的打扮被视若无睹。

“我走了!”木香对木头一样的父亲说道。

“记得把伞带上。”父亲叮嘱道。

木香一边应着好,一边从角落里拿上了那把泛旧的雨伞。

香满路是二中隔壁美食街的一家饭店,面积不很大,却是出了名的有口皆碑。美食街上的店铺开了一家又一家,也倒了一家又一家,上中学的三年里,美食街搬来了天南地北、东西荟萃的各个品牌的店铺,可是绝大多数没待多久就生意惨淡,狼狈地出租了门面,换了另一个招牌,换了另一波人经营。这些店铺的生命轨迹都出奇地类似。刚开始,人们为了开业酬宾的折扣,会尝鲜似的走进店里吃上两回,可是想要在口味刁钻的安南城安定下来,一般的店铺是无法做到的。只有一些极具特色的店铺才能在挑剔的安南人舌尖上经久不衰。

三十多年前,一个从外省大厨手下师承了正宗川渝菜式煎炒烹炸煮闷炖厨艺的土生的安南小伙学成归来,在彼时还是市镇的安南闹市区支起了吃饭的摊子,取名为香满路。招牌立起来那一天开始,香满路红火生意便没有断绝过,在当家人的用心经营和食客的口口相传下,香满路慢慢从难登大雅之堂的路边摊做成了安南城响当当的美食招牌。和其他有了一定影响力就疯狂扩张敛财的饭店不同,蒸蒸日上的香满路既没有急不可待地大开连锁店铺,也没有自命不凡漫天要价,三十多年来,一直恪守初代掌门人立下的规矩:贫贱不可辱美食之名,富贵不可弃食客而去。

十多年前,由于城市改造,香满路从原本的街边大排档搬到了一栋三层的酒楼里。可贵的是,面对着房租水电、人力成本、原料价格的上涨,香满路的菜品价格依然比很多自诩为亲民的饭店低上不少。世上初心善良的人不少,可是后来在利益的诱惑下,初衷渐渐成了空洞的口号和撷取同情的谎言,真正把饭馆经营成安南人的餐桌的餐馆屈指可数,而香满路总是最先被老一辈小一辈安南人记起来的那家。安南城以外的人似乎不怎么知道香满路的名头,可是每一个安南城人出门在外,最惦记的无外乎两口,家里父母做的饭,以及香满路厨子烧的菜。父亲之前对香满路做过几期采访,木香因而知晓一些香满路的故事。

到香满路的时候,木香看到了等在门外的植树。“不好意思,我来晚了。你怎么不先进去,我订好了位置的。”木香抱歉地对植树说道。

“我其实也刚到,想着好些年没回来了,在附近转悠转悠。我发现好些我们当年很喜欢去的小吃店都换成奶茶店和炸鸡店了。”植树有些感伤地说道。

“小吃店经营费事儿,不如奶茶店和炸鸡店来得轻松,利润也比不上,所以越来越没人干了。这条街每年都要倒闭好几家呢!现在,也就香满路这样的老字号还长盛不衰了。走吧,快到饭点了,咱们先进去,等会儿边吃边聊。”说完,木香微笑着走进去,向前台报了名字,在服务员的引领下,和植树坐到了一楼靠窗边的位置。

香满路三层楼,一楼是招待两三四个人的小桌,平日里上座率也最是高;二楼是雅阁和包间,常用于小型聚会;三楼可以承接毕业、升学、结婚等一百多人的宴会。装修风格是简单的中式风,清一色的漆色的木桌木椅,大红灯笼罩子的灯泡,店里的工作人员一身红黑,仿佛一下子将人带入了历史之中。

“香满路还是毕业时候的样子,一点儿没变啊!”植树感叹道,“高中的时候来过几次,当时也没觉得多好吃,去北方读书之后,才发现香满路的口味是那么独特,让人怀念。每次路过安南城,即使没什么特别的事儿,也要特意来点上两个小菜吃上一顿,他家的味道现在就像是刻在骨子里似的,让人欲罢不能地上瘾。”说到这里,植树憨笑着挠了挠头,一点儿不像个即将工作的成熟男人,仿佛又回到了第一次走进香满路时的好奇和局促。

植树一本正经的怀念配上有些滑稽的动作,逗得木香噗嗤地轻笑了一声,说道:“我也一直记挂着这一口呢,感觉出了安南,可以不想家,但是一定会想吃香满路的菜。”

“不想家可还行,家还是要想的,虽然从安南城到我家还有一千八百个山湾。”植树约莫是想到了明日的行程,如此说道。

“服务员!”木香冲前台的接待招了招手,他熟练地安排了一个穿着工作服的服务员捧着一本菜单来到了两人这桌。

服务员问是否要点菜,木香抬头看了植树一眼,示意他来点餐,植树不客气地接过厚厚的菜单,认真地翻了几页后,约莫是嫌麻烦,又把菜单合上。侧身对身旁的服务员说道:“你看着安排几道招牌菜吧,够两人吃就行,再上一份饭。”说完望向木香,好像在说,我也不知道吃什么,就让厨师做吧。

服务员心领神会地从桌上收起菜单,又扫了一眼二人的衣着,娴熟地说道:“那就给二位安排两个炒菜,一个汤,再来一个干锅,如何?对了,要不要来一份炸洋芋,虽然不贵,可是所有安南人都好这一口。”

“要!”木香和植树异口同声地说道,说完两人相视一笑,木香感受到了久违的默契。“对了,炸洋芋要加折耳根和香菜,谢谢。”植树补充道。

服务员说了一声稍等后便躬着身子离开了。

“你吃香菜和折耳根的吧?”植树问道。

“吃啊,我大西南的特色,怎么能不会吃呢!”

“以前没出安南城时,觉得这洋芋天天吃早就吃腻了,可是到外地之后,洋芋要么地炸成了干巴巴的薯条,要么炖烂成一团软踏踏的稀泥。简单切块油炸,配上喷香的油辣椒、干辣子面、盐巴、味精、酱油、芝麻油、香菜和折耳根的炸洋芋反倒是成了云贵地区的特色。要不是租不到店面,我真想开一家店买炸洋芋,边炸边吃。真是馋坏我了。慈禧要网罗天下美食才凑得齐一桌满汉全席,我觉得安南城人只需用一个洋芋就可以做出十八般美食。”植树自豪地说道,仿佛他在描述的不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土豆,而是价值千金的珍馐。不过,那些被人视为珍宝的稀罕食材,在对洋芋几乎有一种偏执的喜好的安南人面前,确实入不了眼。

“是啊,还得是安南人会吃,把小小的洋芋都吃出了花。”木香由衷地附和着说道。中原地区的人多把土豆当成主食,要么直接烤,直接蒸煮,要么制作成淀粉制品;更多地区则是炒个土豆丝,炖个土豆块,亦或是学着西餐的做法炸成薯条或者烤成薯片。唯独云贵的人,土豆切块炸透炸熟,再配上一绝的佐料,便把普普通通的洋芋做成了经久不衰的美味小吃。

闲谈之中,服务员端上了一壶茶。植树很绅士地起身为木香倒茶,仿佛这个动作已经做了无数次。木香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心中一阵感动,即使很多年过去,他依旧那么温柔,那么体贴。时光只是让他更成熟了,并没有磨去他那份质朴的温和。

窗外,原本晴朗的天空忽然聚拢了大片的阴云,黑压压地盘旋在安南城上空,给人以山雨欲来感觉。路上的行人似乎感受到了阴云之后大雨的压迫气势,急忙换上匆匆的步履,飞速往可以避雨的地方跑去,似乎稍慢一步,便会被倾盆大雨泼成水人。甚至连道路上的车辆都变得急躁起来,沉闷地响着冗长的鸣笛,催促着前方的长队。只要红绿灯嘀的一声变成绿色,蠢蠢欲动地司机便会一脚踩开油门扬长而去,将滂沱大雨甩在身后。

妈妈应该买完菜回家了吧,别遭了大雨淋才好。木香忽然担忧起母亲的处境。

“对了,最近在看什么书?”植树仿佛是想起什么似的问道。

“这两天在看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过两天有时间可能会读一读《朗读者》以及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不知为什么,最近对有关战争的书籍挺感兴趣的。而且,你知道的,很多书中学就天天出现在必读书目上,之前一直没有时间和精力看。现在不是要当老师了吗?自己如果不提前看一遍,怎么能品鉴出好坏,有怎么好意思胡乱推荐给学生呢?”木香说道。

“哦,战争啊,那我觉得你可以先读几个短篇小说看看,茨威格的《十字勋章》,还有一篇我记得是写的两个敌对的士兵下河洗澡的小说,我记不清名字了,不过印象特别深刻,写得真好!”植树话语中透露着兴奋,不过因没能想起小说的名字,又有些略为懊恼地扶着额头。男人似乎对战争有着天生的灵敏的嗅觉和骨子里的痴迷。

木香印象里,似乎所有和军事挂钩的书籍、电影、小说,都是一堆男性创作者在讲一堆男人的故事,似乎在他们眼里,女人叽叽喳喳地除了吵架,并不能在决定世界走向和人类命运的战争中发挥作用。男人就适合拎着大刀,背上行囊,端着长枪,奔赴沙场;女人则只会把自己的心机用在如何争夺男人的宠爱上,稍有逾越,便要被史官扣上个祸乱朝政的罪名,打入历史的冷宫。她有时候想要反驳,想要告诉他们花木兰的故事,告诉他们赵一曼的故事,可是似乎有时候连女人都不关心这些,她们更关心一群后宫中的女人如何牢牢地攥住皇帝的真心,她们更喜欢看一群舞娘打扮的人在她们面前搔首弄姿。她想为英勇的人辩驳,可是总有令人心寒的人出现成为她自断双臂的反例,于是她只能沉默不语。

“《界河》!那篇小说好像叫《界河》。”木香有些激动地说道,像抢答一般。“我依稀记得高中模拟试题上读过,不过当时没有读明白。写得确实不错。”

“有些书,作者写的时候就没想过要给那些读不懂的人读的,而且,我们也不是生下来就能读懂文学作品的。正像我们一岁地时候第一次开口说话,只能呶呶喏喏地喊一声“爸爸”或“妈妈”,之后才慢慢地学会说一句完整的话,才学会认字写字,学会读书,学会写文章。饶是如此,有些字依然不会写,有些书依然读不明白。我们只能不断学习和求索,才能让明天的自己比昨天的自己多懂得一点儿东西。不是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吗?‘初闻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学习过,经历过,感受过,思考过,有些东西才会懂的。”约莫是遇到同样喜欢读书的木香,植树滔滔不绝地讲着,颇有一番老师的气质。

“是啊,人总是明白得太晚,错过得太多。”木香叹惋道。

植树看到木香面容中浮现一抹遗憾之色,心中想要将话题转到古今战争和现代发展战略的念头陡然地无了。他确实对战争有着自己的看法,他甚至在脑海中模拟过很多次的战争,虽然是纸上谈兵,可是也满足了他指点江山的激扬气概。但他心里明白,战争一开始,便没有赢家,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的原因。或许这就是女人们不喜欢讨论战争的原因,她们至多只经历过细碎的争吵,幽怨的心机,在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上争风吃醋,因为她们天生敏感。敏感从来不是贬低的词汇,敏感意味着善良与同情,而鲜血淋漓的战争在男人看来是时代进步必须要经历的惨痛,可是在女人看来却是一群粗鲁原始又肮脏的人为了利益打得不可开交,最后踩着一堆人的尸体和哀嚎封狼居胥。其实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男人和女人,男人代表着刚猛、狂放、肆意的一面,女人代表着阴柔、内敛、克制隐忍的一面。一个人便是所有情绪和可能的集合体,所谓性格不过是选择的结果罢了,有些选择是自己可以决定的,有些选择是已经被决定好了的。

“好在你还记得小说的名字,不像我已经忘记了。我曾经一直自诩记忆力不错,可是现在慢慢地变得善于遗忘了。”植树安慰道。安慰有时候不一定要开解,你只需要让自己看起来比对方还差劲就行了。而且,事实上,这种方法的效果往往比前者更好。

“哪里哪里,你还能记得小说的内容,而我也是经你提醒才记起来题目。你知道我对你最深刻的印象是什么吗?”木香简单谦虚后,微笑着向植树说道。她想要看到植树眼神里的期待。

“总不至于是第一次演讲被大雨淋,去书店看书却从来不买吧?那也太糗了。”植树嘴上开着玩笑,可心里多少紧张,以至于端起面前的茶杯,轻轻呡了一口茶。

没有谁会不在乎他人的评价的,哪怕是听惯了表扬和赞美的植树。他细长的手指像壁虎一样牢牢地扒在水杯白瓷壁上,约莫是觉得自己的举止有些生硬,又端起茶喝了一口。抬手的时候,左手上一枚银色的戒指落在了木香的视线里。

它就静静地戴在植树左手无名指上,木香自然明白戒指戴在那根手指的意义。那是一个木香设想过,但是却不想在这一刻知晓的消息,一点儿也不想,那个银色的戒指,像一道灰色的光圈,从植树的手指上转移到了她的头上,毫无征兆地降下大雨,使她陷入了一阵阴霾。她轻轻咬了一下嘴唇,眼睛瞟了一眼窗外。她觉得自己可能是看花眼了,那也许是灯光打在玻璃上恰好反射到了植树的手指上,才会让植树麦色肌肤的手指上多出那一抹极不协调的银亮色。

窗外的大雨像是收到了天神的指令,也不等行人找到避雨的地方,便泄堤一样落了下来。起先能听到雨滴叮咚叮咚落在地上的声音,继而是树叶被拍打得几乎要折断了树枝的啪嗒声,像密集的鼓点一声接一声地落在紧绷的牛皮鼓面上,待更多石子一般大小的雨点一齐像砸一样拍在牛皮鼓面上,啪嗒的声响顿时如雷鸣一般万人齐鸣了,像是千军万马在战前擂鼓,每一滴雨点都是一声沉闷有力的低鸣。再到后来,那雨点化作了一根根从天上劲射而下的雨剑,飞落在地上,还要贱起极高的水花,好让世人见识它的说不清是愤怒还是激昂的力量。木香的视线很快就模糊了,雨水已经像倾泄一般从玻璃上流淌而下,整个安南城似乎已经变成了一条滔滔大河里的石子,被雨水从四面八方肆意地冲刷。汽车不见了,仅有的喇叭声也像是溺死在洪流中的雏鸟最后一声挣扎的啼叫,下一秒之后,一切便消失了,只有肆虐的水流在怒吼着往前。这个世界似乎一下子安静了,但并非是毫无声音,而是所有的声音在大雨无情冰冷却又磅礴的气势之下湮灭了。树的哀嚎,房屋的坚强,人的低语或埋怨,通通被吞没了。渺小,这一刻木香的脑子里只有渺小,人也好,高楼大厦也好,只需要一场雨,便只能无助地凝望和乞求。他们从未如此无力过。

木香似乎被突如其来的大雨吓住了,怔怔地望着窗外,哪怕视野里什么也看不清,只有一片被洗刷一片的雨迹。她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一副场景:一个小女孩撑着一朵蘑菇伞,在大雨中艰难地前行,一阵风吹过来,小女孩像蒲公英一样被卷上了天空,手中的蘑菇伞也变成了哆啦a梦头上的竹蜻蜓,所有雨水都自动避开了她,她就那样轻飘飘地飞到了云端,飞到了太阳上,飞到了很远很远的宇宙。她的竹蜻蜓变成了太空飞船,她就那样驶向了一颗又一颗的星星,她可能会在某一颗星球上遇到同样流落在外的小王子吧。

木香也想像小姑娘一样飞上云端,可是她知道,只要现在她敢冒着雨出去,那把本就年久泛旧的伞顷刻便会被摧毁,变成一张在风中飘飞的布和一堆生锈的支架。

“雨真大啊,天气预报说今天没有雨啊,还以为能迎来久违的晴朗呢?”木香望着窗外,喃喃地说道。

“预报不总是正确的,唯一准确的是真实发生和存在的。”植树回应道,显然木香的自言自语并没有逃过他的耳朵。

“对了,你不是想知道刚才那个问题的答案吗?”木香回过头看着植树,那枚戒指落在她眼里依旧那么地让人难以相信它是一枚戒指,可是它确实不是没有洗干净的面糊或是创可贴,亦或者其他东西,它是一枚戒指,一枚寓意着植树已经订婚了的戒指。

新娘会是谁?五月?难道他们大学之后相遇了?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或许是最好的结局了吧,一个爱在空谷回响了许多年后听到久违回应的完美爱情故事,没有比那更令人羡慕的结局了。如果是那样的话,似乎来得让木香可以接受一些。

不过还有另一种可能,而且这种可能比错过又相遇来得更真切:植树在北方的这些年,遇到了一个他爱也爱他的人,他们两情相悦,坠入爱河,他们相知相守不分不离,于是在亲朋的见证下,他们订婚了。植树这次回来就是处理工作的事情的,他已经在北方找到了一份工作,他或许再也不会回到安南。他和他的未婚妻会在北方结婚,成为夫妻,现在和未来都留在北方发展。这是一个多么可能又可怕的假设啊!

木香更希望植树只是一时心血来潮,出于好奇买了一枚镀银的戒指戴着玩一玩儿,他并不知晓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的含义,他没有订婚,依旧是单身一人,他留在北方也只是单纯因为那里有他梦寐以求的工作和梦想。木香万分鄙夷自己竟会生出如此龌龊自私的想法,可是却第一次希望自己邪恶的想法成真,哪怕代价是像匹诺曹一样鼻子变得很长很长,哪怕结局是无法进入永生的天堂。

“是你那令身为文科生的我羡慕得很的记性。在我的记忆里,似乎没有你记不住的东西,所有的杂志、书籍、试卷,只要你看过一眼,你就几乎能够背诵,那种过目不忘的本事我就算跪在佛祖面前求一万年也求不来。似乎没有什么是你记不住的,除非你根本不想或者不屑于去记。我甚至怀疑你是不是还记得小学教材的每一课左下角的页码,或者语文书上的插图。”木香丝毫不掩饰自己的羡慕,那是植树的天赋,一种让人不会不羡慕的天赋。

“可是记住太多,人是会痛苦的。”植树并没有谦虚地说哪里哪里一类的客套话,在木香面前他不需要那样。他的表情也从放松玩味,变得正经起来,不像随口说了一句牢骚话,更像是说出了一句憋在心里很久却一直找不到宣泄的出口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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