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骨骼精奇的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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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思来想去的走着,我突然发现自己正处在百无聊赖无处可去的境地,站在行人稀少的小镇街道上,看着鳞次栉比的建筑绵延而去,有的装潢前卫,有的陈旧不堪,在太阳的金辉照耀下,现代中透着寥落,我的心情不知不觉也变得中二起来,颇有一种生活跑偏了,死活找不到来时路的感觉,用上经常被人提及的话来说就是: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吗。小說,.biquge5200.

既然回不去了,那么我应该往哪里走呢

坦白讲,这个“应该往哪里走”是一个哲学意义上的命题,源于我深邃的思考和内心的忐忑,绝对不是真要表达往哪疙瘩走的意思。

在我心里纠结于这个关于人生、关于理想的哲学命题时,我的右手掌心突然开始“突突”的发胀,摊开掌心一看,令人猝不及防的,小怜送给我的金簪就这么凭空出现在了我手里。

对,就是凭空

我敢拿两只肾来发誓,我当时连眼都没眨过哪怕一下,金簪就这么猛的出现了,不但出现,它还在我的手掌心滴溜溜一转,然后毫不犹豫的指向了三点钟方向,跟特么的指南针似的。

看到这匪夷所思的一幕,我心里一阵噗通乱跳,然后深吸一口气,故作镇定地对着面前的空气冷笑一声:“小样,在我面前玩隐身,信不信我一鞋底抽死你。”

是的,面对难以解释的超自然现象时,我机智的使用了兵法,也就是兵法当中的麻雀战之兵不厌诈,因为我此刻的第一感觉就是有人隐身,然后把簪子悄悄放到了我手上。

我估计这么一诈,隐身人十有会现形,结果等了有五分钟,我傻了吧唧的站在街上,打了十几个哈欠,到底也没把人诈出来。

难道不是隐身人搞鬼我讪讪地捏着簪子,看着它金灿灿的色泽,忽然联想到从我三角肌挤入身体的流光,曾经刻苦地利用上课、睡觉、吃饭和拉屎的时间饱读科幻、玄幻、奇幻等诸多小说的我,大致上有了一个虽然不唯物主义,但是非常合情合理的推论:

金簪肯定就是诸多小说中反复出现过的神器或者仙器,无意中沾到我的血之后,毫不犹豫地滴血认主了,从而主动进入了我的身体,并平息了我体内的变异,治好了我的腰伤。

这种摆事实讲道理的推论有极其深厚的玄幻理论作为支撑,我认为这就是当前唯一合理的解释。

所以其实从拿到金簪开始,我就一直都是光环显赫的男猪脚,否则这种神乎其神的奇遇怎么可能出现在我身上。

难怪此前二十多年一直诸事不顺,现在全有解释了。正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让其衰尾,然后增益其所不能,就我这种干嘛嘛不会的状态,得到的增益肯定是全方位的。

作为即将到来的人生赢家,真男猪脚之吴良,这样的名头想想都拉风啊

我摸着金簪浮想联翩,接下来恐怕就要开始步入拯救地球的超级英雄节奏了,那我到底要不要弄一个内裤外穿的造型区别于你们这些凡人呢

且慢,谨慎起见,在成为超级英雄之前,我最起码得弄清楚自己到底有什么超能力。

我心神激荡之下,顾不得街上还有行人,抓着金簪舞了一套高中打架时练出来的野球拳,上蹿下跳浑身汗,既没有内力的喷射,也没有神力的波动,更没有划破虚空,简而言之,没看见有半点武力值的加成。

什么情况

我不气馁,还是那句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使其琢磨,我现在琢磨还来得及。

“赐予我力量吧,我是希曼”我举着簪子摆了个霸王举鼎的造型,无效。

“我代表月亮消灭你。”我掐着腰摆了个二刈子的造型,无效。

“巴啦啦能量沙罗沙罗小魔仙全身变”我转了一圈摆了个小公举的造型,自我感觉连面部表情都到位了,还特么无效。

接下来,我从奥特曼到齐天大圣,从葫芦娃的大娃到七娃,连老爷爷和穿山甲都试过了,统统无效。

这下我开始挠头了,不应该啊,既然上天安排我做男猪脚,不可能一点福利都不给,难道我的能力不需要变身那会不会是身体得到了非人的强化

很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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