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章 被动(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夕阳西下,依旧是那个中式的茶坊小院,凌俐和祝锦川坐在长桌一边,对面是唐傲雪的母亲,陈蓉。
已经半个小时了,谈话还没有进入到实质性的话题。
凌俐和祝锦川对视一眼,在后者带着鼓励的眼神里,首先开了口。
“阿姨,我这些天研究案子的结果,和你的猜测是一致的。”凌俐说,“我也认为唐傲雪在失踪前最后那段日子,是谈了恋爱了。”
“是吧?”陈蓉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我就说一定是这样的。”
凌俐咬了咬下唇,问出下一个问题:“那么阿姨,从你对唐傲雪的了解来看,你觉得她会喜欢什么样的人呢?”
陈蓉眉头皱了一下,接着眼睛转向了窗外,陷入了沉默。
凌俐等了她几分钟,还没听到她的回话,正想要开口,却被祝锦川轻移到她面前的一张纸条吸引了注意力。
上面是一行云流水般的钢笔字:称呼被害人小雪,不要直呼姓名。
凌俐微微侧过头去,对着垂眸入定一般的祝锦川,点了点头。
祝锦川是一天前回来的。他代理的那打到最高院的案子结束后,马不停蹄临时定的机票,上飞机前就给凌俐电话让她等他回来,晚上十点过到了雒都,又召集了吕潇潇和马老,连夜商量关于唐傲雪案子的事。
余文忠的一举一动,他其实一直都知道的,但是他更了解余文忠的为人。
简而言之,歪门邪道走多了还尝到了甜头,就会遗漏一些本来该是职业本能的事。
比如说,关于凌俐是被害人方代理律师这件事。
余文忠忘记了身为律师的凌俐也有资格搞事的,也有资格提出证据不足要求继续侦查的,只是通常情况下不会有人申请,因为知道经过了警方和检察院两道工序,作为权利大大受到限制、基本属于小透明觉得的被害人代理律师,即使排除万难,也基本不会有什么收获。
但是话说回来,在检察院需要被害人律师帮助的情况下,只怕非常容易。
于是,在祝锦川得知雒都发生的这些事的第二天,就放出话去回雒都就会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公安机关再一次提讯被告人。
并没有指望提讯能弄点什么出来,只是拖延开庭时间而已。
余文忠正踌躇满志想着怎么运作能扩大影响,如果案子一拖再拖,很显然会增加他代理被告人的成本。
这话一放出去,余文忠果然就不敢再搞事,将矛头从凌俐这里调转,指向了第二个目标:合议庭。
凌俐从田正言那里知道,一般民事诉讼里诉讼一方要故意拖延诉讼时间的时候,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法官回避等是惯用的手段,可没想到还能在刑事诉讼里听到申请合议庭回避的事。
据说余文忠的回避申请洋洋洒洒十几页,一条条论述了为什么申请整个合议庭回避的理由。
首先,雒都中院院长的导师,当年在学术问题上,曾经发表过对余文忠代理冤假错案提升自己知名度的看法。自然,看法是反对加抨击的。
余文忠认为导师的观点会影响到学生,而院长的观点又会影响到法官,从而造成合议庭对他个人整体的偏见。
其次,因为余文忠本人当年代理过雒都中院审理的一个案件,成功让一名被告人无罪释放,现在的合议庭成员之一,曾经在那个案子担任过合议庭成员。按说这本该对他有利,但是余文忠不知道从哪里得知这位法官在当初合议时候提出反对的少数意见。余文忠认为,这位法官会因为上一个案件对本案带有偏见,所以,申请回避。
最后,他要求当前合议庭整体回避不说,还要求高院将本案指定到其他的中院一审。
这可以说很是牛逼了。
没有一条是法定的回避理由,这样的东西呈到法院去,只会有一个结果,那就是被依法驳回回避申请。
还没开庭就已经得罪了整个法院,余文忠此举不可谓不高调,而且理所当然地当天就闹得沸沸扬扬。
虽然主流媒体不会关注这样的小事,出于审查制度也不会让一个目前还没有定论争议颇大的案件登上报纸,但是什么自媒体什么论坛法治APP,已经开始进行热火朝天的炒作。
三个合议庭成员审过什么案子发表过什么观点的论文被扒了个遍不说,甚至于在上学时候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都被“我同学”“我老师”的舅舅党们贴得到处都是。
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删帖,可还是抵不过有心人士已经记录下来。
能够这样高调地得罪政法部门还不怕被记仇,一方面是因为余文忠已经自信到认为以他的名气,没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来随便动他,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余文忠对这案子的结果,几乎有必胜的信心。
今时不同往日,其实,在这样重大的又充满疑点的案件里,余文忠是心知肚明法院是慎之又慎的,就算不向他倾斜,也不能向凌俐这方倾斜。
他这样扩大影响,无非就是叉一坨屎在你面前放下,不能糊你一脸,也能恶心恶心你。
“这人以法律为职业,却做着不相信审判机关,不相信司法公正,还用自身行为扰乱司法公正的事,恨不得自己开一个法院。我们的法治之所以任重道远,除去历史问题以及体制问题遗留的沉疴,就属这样为了一己私欲玩弄法律的人起的反作用最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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