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赋税制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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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查土地人口,制定“鱼鳞册”和“黄册”

朱元璋****元朝后,废除了元代的各种苛捐杂税,普查土地和人口,制定“鱼鳞册”和“黄册”作为赋役制定的基础。浪客^中文**-.Lk

1、鱼鳞册

据《广治平略》记载:“履亩丈量,图其田之方圆、曲直、宽狭,书其主名,及田之四至,编汇为册,谓之鱼鳞图册。”鱼鳞册是土地清册,它是征收赋税的依据。

2、黄册

所谓“黄册”,就是户口簿,以此作为科派差役的依据。据《明史·食货志》所载:“黄册,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里,里凡十人。浪客^中文**-.Lk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先后以丁粮多寡为序,凡十年一周。”

明代前期的赋税制度

明初的田赋,分夏税和秋粮,夏税无过八月,秋粮无过明年二月。夏税以麦为主,秋粮以米为主。但均得以银钞钱绢代纳。例如,米一石,折银一两,钱千丈,钞十贯。麦的折算比米减十分之二。凡以米麦交纳者,称为“本色”,而以其他实物折纳者,称为“折色”。

征收的税率,一般通则,官田亩税五三合五勺;民田减二升,即三升三合五勺。重租四八升五合五勺。芦地五合三勺,划塌地三合一勺等等。浙西地区土质肥沃,税率较重,苏、松、嘉、湖、杭,皆为重租地区。浪@客*中文转载[]

明代后期的“一条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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